王小鑫律师
2019年12月1日,原、被告双方就新*县城区南阳大道XX三国大道交叉口西南侧龙湾商铺干挂项目达成施工合同,约定工程地点为**龙湾,工程内容为包工包料干挂施工,约定施工期限为30日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樊**、李**向新野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:1.请求撤销2019年5月16日,原告李**与被告乔**签订的卖房协议;2.判决被告返还原告的单元房一套(价值180000元);3.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在新野县汉城路中段南XX建有商住房屋一处,两间三层,建筑面积115.83平方米,宗地面积56.22平方米,不动产权证号为:(2**7)新野县不动产权第*****18号,2019... 查看详情 >>